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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复习资料2020陕西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关于刑法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

发表时间:2020/3/30  浏览次数: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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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危害公共安全类型的犯罪在社会中出现了许多热点事件,从之前的在公交车上殴打司机到最近的在新闻报道中出现的恶意向公众传播传播病毒被立案调查的案件,这些案件涉及的罪名属于刑法分则中危害公共安全类的犯罪,考试复习资料同时危害公共安全类的犯罪也是刑法分则中的重要知识。

  危害公共安全罪规定在刑法分则的第二章,从一百一十四条到一百三十九条,其中的罪名大致可以分为五类,考试复习资料第一类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比如放火罪、决水罪、考试复习资料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二类破坏特定设施、设备的犯罪比如比较常见的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第三类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比如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劫持航空器罪。第四类以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为对象的犯罪常见的有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非法持有、考试复习资料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第五类过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包括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危险驾驶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与其他犯罪最大的区别在于危害的对象是不特定对象,即不特定多数公共的安全,因此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比普通刑事犯罪的危害性更大。

  在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中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破坏交通工具罪、兜底型罪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是需要着重区分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典型的过失类型的犯罪,要求必须导致严重的危害后果才能构成犯罪;而危险驾驶罪采取的是列举式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与破坏交通工具罪相比虽然都是采取一定行为危害公共安全,但是破坏交通工具罪必须是采取直接破坏正在运行中的交通工具使其有倾覆毁坏的危险。虽然第二章已经讲社会生活中哪些对于社会公共安全具有破坏性的行为加以规定,但是时代在发展社会生活是非常复杂的,因此在刑法中还有一个兜底性罪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事实证明这种立法体例是十分必要的特别是针对危害公共安全这一大类的犯罪。对于那些出现的新形式来危害公共安全的能够做到罪行法定,而不是放纵这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而没有得到应有的惩处。

  1.【答案】D,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且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对于交通肇事的“重大事故”司法解释认定,指的是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或者导致公司财产损失达到30万以上。在本题中仅导致一头牛死亡,并未达到重大事故级别,故选项A选项不选;危险驾驶罪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考试复习资料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本案不属于危险驾驶罪的特定情形,选项B选项不选,考试复习资料本题中只是一般的交通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故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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